PCT国际申请
PCT的含义
PCT = PATENT COOPERATION(1) TREATY
合作条约 (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的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下的一个方便申请人获得国际保护的国际性条约。现阶段PCT成员包括144个国家和地区。
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同时在所有成员国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护。
PCT的主要特点
由一个局(受理局)完成形式审查;
由一个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检索;
由国际局完成国际公布;
如果申请人要求,由一个局(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审查和授权:分别由指1定国的国家局完成。
PCT的主要特点
是“申请”体系而非“授权”体系;
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只有发明或实用新型才可以通过PCT靠申请、实用新型或类似权利得到保护。
外观设计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
PCT体系的运作
PCT申请人
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2.对不同的指1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
3.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PCT成员国
PCT申请在哪儿提出
PCT申请多数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哈拉雷协议、欧亚公约或者欧洲公约的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一般也可以选择向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局、欧亚局或欧洲局分别提出国际申请。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或居民只能向作为他们受理局的WIPO国际局提出国际申请。此外,所有PCT成员国的国民和居民也可以选择国际局作为受理局。
国际申请的效力
国际申请可以产生国际申请日, 申请人可以在其申请中指1定某些(甚至所有)PCT成员国,国际申请在每个指1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对某些地区条约成员的PCT成员国还可产区申请的效力。由哈拉雷协议,欧亚公约,以及欧洲公约建立起来的地区体系的成员国可能会'关闭获得国家保护的途径',即指1定该成员国的国际申请可自动被作为地区(ARIPO、欧亚或欧洲)申请处理, 并由各自的地区局处理。
外观设计概述
外观设计是权的客体,是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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